依據100.03.25本校99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與100.12.19本校第130次教務會議通過「
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」
,本校自100學年度
(含)以後入學之學生成績以等第呈現,99學年度(含)以前舊生成績以百分分數呈現。教師繳交學生成績之給分方式可以「等第制」或「百分制」擇一使用。
1.
教師以「等第制」輸入成績時,
100
學年度(含)
以後入學之學生成績即以等第呈現,舊生成績則由系統依
「等第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」
換算成百分制之區間中間值。
2.
教師以「百分制」輸入成績時,
100
學年度(含)
以後入學之學生成績依
「等第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」
換算成等第呈現,舊生成績則以教師原始百分分數呈現。
※ 教師登錄學生成績系統操作手冊【等第簡式】
【百分簡式】
【百分運算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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